首先胆囊癌对于放疗是有一定的敏感性的,早期的病人手术后局部复发的机会是比较大的,而且是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,所以主张行根治性手术之后进行放射治疗,三年的累及生存率可以达到10%的。
另外由于在手术前比较难对胆管癌的肿瘤大小,以及所累积的范围作出一个准确的诊断,因此放疗的剂量是难以控制的,而腹中放疗现在对肿瘤的大小,及其所累及的范围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,而且具有定位准确,减少或者是避免了正常组织器官受放射损伤的优点。
另外临床上应用最多的其实就是术后的放射治疗,一般在术后四到五周进行开始,外照射是四到五周的。
胆囊癌症是可以根据症状反应进行放射治疗效果是比较好的,平时注意根据症状及时进行手术切除胆囊癌症,手术以后是需要定期进一步检查确诊,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放射治疗,同时使用调节免疫力的药物,增强体质,是可以慢慢的好转的。
胆囊癌早期症状不典型,手术根治切除率较低,行扩大根治术后复发率高,且增加了围手术期死亡的风险,术后辅以放射治疗可延长患者生命,改善生活质量。
1、术中内照射
对于Nevein氏分期Ⅴ期,姑息性手术行术中内照射治疗,用回旋加速器产生的电子束照射肝切缘、肝、十二指韧带可能残存的癌灶,术中一次照射剂量为20~30Gy,可以缓解患者疼痛,减轻黄疸症状。
2、术后行体外照射
适用于胆囊癌根治术后或姑息性胆囊切除术后患者,以及不能手术切除的胆囊癌患者。照射剂量为30~50Gy,在3~4周内完成,照射范围为肿瘤原发部位和肝门附近;另有部分学者主张给予大剂量放射治疗,照射剂量为70Gy,7~8周内完成,可能延长患者的生存期。
值得注意的是,如在放射治疗过程中患者黄疸加深,或持续性疼痛,或B超检查病变较前发展,即认为放射治疗无效,应终止照射。